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备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如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照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基本根据
第三条本措施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信社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
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含外币信贷业务)
第四条本措施所指信贷人员是农信社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措施所指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农信社及其分支机构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信社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社员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农信社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农信社信贷准入对象重要包括: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社员客户
指入股农信社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
指对农信社具有较大奉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
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和社员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农信社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