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措施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如下简称“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学院社团工作,增进社团发展,根据《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及学院有关文献精神,特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成立的学生团体组织
学院团委按照《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对全院社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其中专业类社团由各系团总支负责平常管理
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社团指导教师聘任1
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崇高,关怀学生成长;(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社团有关规定;(3)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4)乐意接受团委或系部团总支的监督管理;(5)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须是学院专职教师(含实训教师)、行政工作人员、教辅(后勤)人员或学生工作人员
根据社团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也可适时从校外选聘,聘任前须经学院团委审核并同意
每个社团原则上配置一名指导教师,如社团会员较多或因其他特殊需要,通过审批后可设两名指导教师
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到达一致后,由学院团委审批,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同步进行
专业类社团指导教师由系部团总支初审后报学院团委审核立案
社团指导教师中途发生变更者,应及时做好立案并报团委
三、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1
社团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组员的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