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合同管理制度编码CTI-A-006-V3
2附件1:CTI-A-006-A1-V3
2新华医院临床试验专用合同模板临床试验研究合同合同类型:临床研究主协议/补充协议版本日期:版本号:研究名称:方案编号:申办者:CRO:甲方(委托人):法人:项目负责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乙方(临床研究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专业组(科室):主要研究者: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邮政编码:200092联系电话:传真:E-mail:双方关系甲方为独立的法人机构,依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活动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临床试验
乙方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内部从事临床试验的专业机构
依据授权代表医院与甲方开展项目合作
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临床试验合同管理制度编码CTI-A-006-V3
免费向乙方提供研究用文件夹、临床试验方案、试验材料、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CRF)、严重不良事件记录表等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研究人员进行该临床研究有关的培训
在临床试验进行期间,负责派遣临床监查员对临床试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查,并就监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向乙方收回剩余试验用药
甲方负责对临床试验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并完成统计分析报告
甲方应与研究者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在有关专家对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判定前,根据先行垫付原则,支付受试者相关的治疗费用),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相同研究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者通报
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包括无法判定不良事件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