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中等职业学校数学学业水平测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的基础模块必修内容和职业模块限定选修内容,确定水平测试的考试内容。数学学科的考试,重视考察考生对所学有关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措施的掌握程度,适度考察考生的数学基本能力。一、考试目的与规定(一)知识规定知识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的基础模块必修内容和职业模块限定选修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应的数学思想措施,也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环节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以教育部公布的规划教材为重要参照教材。对知识的规定依次是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理解:初步懂得知识的含义及其简朴应用。理解:识记知识的概念和规律(定义、定理、法则等)以及其他有关的联络。掌握:可以应用知识的概念、定义、定理、法则去处理某些问题。(二)技能与能力规定技能与能力是指计算技能,数据处理技能;观测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和初步的数学思维能力。(因考试不使用计算器和计算机,故上述技能不波及到计算工具的使用)。计算技能:根据法则、公式,或按照一定的操作环节,对的地进行运算求解。数据处理技能:按规定对数据(数据表格)进行处理并提取有关信息。观测能力:根据数据趋势、数量关系,或图形、图示,描述其规律。空间想象能力:根据语言描述想象对应的空间图形;根据较简朴的几何体,想象组合后的空间图形。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能对生活、生产、服务和管理中的简朴问题,作出分析并运用合适的数学措施予以处理。数学思维能力:能有条理地思索,并通过度析、比较、综合、推理,作对的抉择;针对不一样的问题(或需求),会选择合适模型(模式)。二、考试范围和规定【基础模块】(一)集合与充要条件1.理解集合与元素的概念,能判断所给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2.理解符号、Ï,会用符号∈、Ï表达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3.掌握常用数集的符号表达,识记空集及常用数集:、、、、、。4.掌握集合的两种表达法,会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达简朴的集合,能运用集合表达方程(组)及不等式(组)的解集。5.理解子集、真子集、集合相等的定义,理解并识记符号、、、、;能写出包括不超过三个元素的集合的所有子集、真子集,会用合适的符号(、、、、)表达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6.理解交集、并集、全集和补集的定义,识记符号¿、、,会求简朴集合的交集、并集、补集。7.理解“充足条件”、“必要条件”及“充要条件”,能判断已知条件和结论的关系。(二)不等式1.理解不等式基本性质,会用作差法比较两个实数或代数式的大小。2.理解区间的概念,会用区间表达持续的实数集;会用区间表达不等式的解集;会进行区间的交、并、补运算。3.掌握形如的不等式,理解形如或(不含参数讨论)的一元二次不等式。理解一元二次不等式在简朴实际问题中的应用。4.理解形如或的含绝对值的不等式。(三)函数1.理解函数定义,会求形如或函数的定义域。2.理解符号的含义,会求函数值。3.理解函数的三种表达法(解析法、列表法、图像法),会用解析法表达函数;会用待定系数法求一次函数的解析式。4.理解函数单调性的定义,会根据函数的单调性,比较同一单调区间内函数值的大小;能根据函数图像判断函数的单调性并写出函数单调区间。5.理解函数的奇偶性的定义,会判断简朴函数的奇偶性。6.理解分段函数的概念,会求简朴分段函数的函数值和定义域。7.理解函数的简朴应用,能借助函数的知识和措施,处理简朴实际问题(注意防止复杂运算)。(四)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1.理解n次方根、n次根式和分数指数幂的概念,能进行根式和分数指数幂的互化;理解实数指数幂的概念,识记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并会利使用方法则进行化简和求值。2.理解幂函数的概念,理解和的图像与性质。3.理解指数函数的图像与性质,会判断指数函数的单调性;会求函数值;会运用指数函数的单调性比较同底指数值的大小。4.理解对数的定义,会进行指数式和对数式的互化;理解常用对数和自然对数的定义;识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