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200年月日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配备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四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法人授权委托第五条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实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董事长授权委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法人授权委托采取书面形式,由公司董事长授予"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授权权限内对外签订合同
第七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一律持授予的"法人委托书"
"法人委托书"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给他人
第八条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法人委托书"载明的委托范围授权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对外签订合同
委托人丧失代理权后,公司及时将其持有的"法人委托书"收回销毁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审查和履行第九条委托代理人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报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合同标的大,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务部审核
公司分管总(副总)经理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十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部门应相互支持、配合,认真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由于我方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签订合同,应当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确保其法律效率,涉及有关法律时,应当及时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请求法律帮助
第十三条需要送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应在合同正式签订三日前,由经办人将合同底稿及有关资料或附件送交法律顾问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副本交法律顾问备案
第四章合同的管理、归档和考核第十四条合同管理的职责(一)建立本公司的合同,妥善保管合同档案并及时汇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二)参与本公司合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