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机关干部资源提高办事效率调查研究报告一、支队机关干部编制设置现状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最新核定支队级单位编制相关规定,以贵州总队为例,目前XX省消防部队没有一个支队达到城市一、二类支队,最大的支队----贵阳支队属于城市三类支队,遵义支队为四类支队,其余支队为城市五类或地区三类支队以上,机关的设置随着单位的编制不同而不同,有的设置秘书、警务、战训、管理、专职指导、财务、装备、建审、重点、宣传、结算中心等科室,有的把警务战训、干部组教合并设置,有的单独设置党委秘书,有的由政治处主任或副主任(干部科长)兼任,有些设部门一到三个副职,有些未设部门副职和结算中心,有些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而超编,有些因警力不足而缺编,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有些支队机关干战高达100人,少则30人左右,单位的任务大小决定着单位的编制,单位的编制不同意味着单位机关的编制设置而不同,机关的编制设置决定着机关任务的轻重,这是目前全省消防部队支队级机关编制设置的现状
二、机关编制超(缺)编的主要因素支队机关干部是支队领导指示的执行者,又是具体业务工作的承办者,同时又是指导基层开展业务的具体指挥员,也是对外、对上或对下办事效率评价窗口和一个单位形象的直接影响者
从某一程度上来说,支队机关干部执行力的水平,直接影响支队领导的决策水平
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机关干部的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和水平,决定着机关是否因工作而超(缺)编,归纳起来机关干部超编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机关干部工作具体,“四多现象”依然存在
机关干部从事的工作具体,有些专业性较强,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考核评比多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得到很好地纠正,形式主义在某一方面上依然存在,机关干部忙于应付,衷声怨气,不得不以各种轮训形式为借口从基层抽调警力到机关帮忙,可谓“废了马达又耗电”,这是机关干部超编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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