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2020年是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收官之年。本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对标对表,固化机制,查漏补缺,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改革工作。一、工作目标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以“改革全覆盖、措施再深化”为目标,深化镇村级农业水价改革,进一步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设施维修养护,全面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完成市区改革工作验收,迎接国家验收考核。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农业水价管理机制以“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原则,根据上海市农业水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已基本形成的成本测算、面积核定、初步定价、协商定价、水价公示、成果发文、水价执行等工作流程,指导镇村深化协商定价的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水价执收管理,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结合本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健全和优化农田灌溉设施配套,实现粮田、菜田、经济果林等灌溉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农业节水设施基础。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粮田建设,按照“农林水联动、田宅路统筹、区域化推进”的要求,实施土地平整、泵站建设、沟渠配套和机耕道路等灌排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节水基础。(三)深化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按照本市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护工作,围绕“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灌溉保障”的管理目标,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检查考核和台账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进灌溉设施“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研究制定农田灌溉设施管理考核办法和维修养护定额,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做好改革完成后灌溉设施长效管护。(四)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对照区镇村农业水权分配结果和修订的灌溉定额,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灌水方式,核定各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情况,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各级农业用水水权执行的监督管理,完善农业取水水权分配和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五)优化灌溉用水计量按照本市农业用水计量实施细则要求,继续指导区镇采用“按电计量,以电折水”方式进行计量,进一步校准各灌溉泵站以电折水系数,提高数据准确性,提升计量工作质量。结合农业用水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开展灌溉用水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灌区用水动态,做到用水计量精准、定额管理受控,确保水权明确、总量控制,为绩效考评和节水奖补提供支撑。(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市级奖励资金、区级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的完善配套和使用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各级财政及时下拨资金,体现节水奖励的成效,保障长效管护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国家落实了中央资金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松江、青浦、崇明等区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台账,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资金管理。(七)做好改革台账管理修订完善区、镇、村三级台账目录清单,不断加强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用水用电台账、维修养护台账、经费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账等管理,提高台账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提升台账管理工作质量,促进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八)开展改革工作验收按照本市验收管理办法,指导区镇按照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和验收考核等四个方面内容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分各级自验、初步验收、实地验收、综合验收四个步骤做好验收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区对镇、市对区的验收,并做好本市改革台账管理,迎接国家对上海的验收考核。三、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按期完成,下一步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2020年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区、镇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继续坚持好每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改革收尾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