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公告关于公布《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了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扬民主,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现将《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06年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昆明市华山南路135号)邮箱:Panbiqing@yahoo
cn电话:0871—3632911(传真)邮编:650021联系人:潘碧青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建设、生产和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力设施包括已建和在建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电力调度设施、电力市场交易设施及其他有关辅助设施
已建的电力设施是指已完成基本建设竣工验收、投入运行或者处于检修、备用状态的电力设施
在建的电力设施是指尚未完成基本建设竣工验收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并将电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设施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电力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