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0页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物价局浙财企字〔2009〕187号第2页共30页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0页关于印发《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经贸委(贸易局、经委)、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为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9〕44号)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298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联合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第3页共30页第2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0页省物价局二○○九年八月十三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9〕44号)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29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废弃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在有效扩大消费的同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4页共30页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