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一、安全装备矿井各种安全装备设计严格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装备标准进行,安全设备、设施及器材己分别列出。主要内容包括:矿井通风检测类仪表,矿井瓦斯及其它气体检测仪表及装备,矿井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查及检测类仪器仪表,矿山压力及地质测量类仪表、设备和矿井救护类设备。二、矿山救护队(一)救护队本矿井安全救护工作聘用阿拉善盟救护大队为煤矿服务。该大队编制健全、基础设施及装备完善,通讯手段先进,为标准化矿山救护队。(二)矿井辅助救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99条规定,本矿井设辅助救护队,规模为中队。编制矿井救护队定员20人,下设3个小队,每个小队6人,设队长一名,救护装备维修员一名;其余人员由兼职人员组成。配有氧气呼吸器、灭火器、自救器、担架等救护装备。救护队的服务对象是处理矿井火灾、瓦斯、煤尘、水灾、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国家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证,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1、设计按要求为矿山救护队指战员和救扩队员配备矿山救护仪器和设备。2、矿山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佩带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h;每季至少进行一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3、任何人不得调动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救护车辆从事与矿山救护无关的工作。4、救护队指战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具有相应的煤矿专业知识,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和矿山救护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担任。5-1矿井安全监测一、概述(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要求1、矿井灾害种类和程度本矿属高瓦斯矿井。按照煤尘不具有爆炸性、不易自燃煤层进行管理。矿井设置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能监测瓦斯事故和火灾危险,通过风电闭锁,预防瓦斯爆炸和煤层自燃发火。2、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的条件和要求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置在主井工业广场内。矿井安全方面的测点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备,生产方面的测点按矿井生产管理惯例和监测监控系统的产品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设备资料进行配备。(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选择1、开采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本矿属高瓦斯矿井。按照煤尘不具有爆炸性,不易自燃煤层进行管理。2、安全监测、监控和传输设备选择5-2依照矿井的灾害种类及灾害程度,结合矿井的建设规模,确定监测监控系统。该矿建设规模0.3Mt/a,安全监测与生产监控合并,系统选用KJF-2000N监测监控系统。按照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瓦斯、风速、一氧化碳、温度、负压、烟雾、风机开关、设备开停、风电瓦斯闭锁环节等测点位置、设备选型、传输设备等。结合本矿井的开采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矿井开拓布置及地面总平面布置、采区机械配备布置、井下巷道开拓布置及机电峒室、井上下供电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等进行系统选型和测点设置。二、安全监测、监控和传输设备选择(一)监测设备选择1、监测设备选型的原则依照矿井的灾害种类及灾害程度,结合矿井的建设规模,按照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资料,确定瓦斯、风速、5-3一氧化碳、温度、负压、烟雾、风机开关、设备开停、风电瓦斯闭锁环节等测点位置、设备选型及实施方案等,传感器采用符合煤矿井下环境的标准通用型传感器。2、监测设备各设置地点和布置结合本矿井的开采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矿井开拓布置及地面总平面布置、采区机械配备布置、井下巷道开拓布置及机电峒室、通风机房、工作面进风巷、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总回风巷等地点设置测点。(二)监控设备选择1、监控设备选型的原则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选择上,重点注意考虑设备必须符合煤矿井下环境的使用条件,井下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保证设备本身的使用安全和可靠工作。2、监控总站和各分站主要设备的功能、型号及数量监控系统由地面中心站(监控总站)、井上下5个监测监控分站构成。监控总站由以下设备组成:(1)监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