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循证医学临床证据的分级1979年,加拿大预防保健工作组(CTFPHC)的Fletche等人首次按临床研究设计将证据强度分为Ⅲ级5等,推荐强度分为Good、Fair和Poor3级
后又有多个组织制定了证据的分级,如1996年美国预防服务工作组(USPSTF)评估系统将证据分Ⅲ级5等,推荐强度分5级;1996年美国卫生与政策研究机构(AHCPR)将证据分7级,推荐强度分3级;1998年英国约克大学“北英格兰循证指南制定计划”将证据分6级,推荐强度分4级
他们均将RCT的Meta分析或系统评价定为最高级别的证据,将专家意见定为最低级别的证据
1999年,CTFPHC重新将证据分为5级(表1)
但上述分级均太概括,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有限
2001年英国Cochrane中心联合循证医学和临床流行病学领域最权威的专家,根据研究类型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分级并沿用至今
这个版本将证据仍分5级,但对每个级别进行了细化(表2)
其他类型的研究,包括预后、诊断、鉴别诊断/病症流行调查、经济与决策分析,其分级各有不同,请访问http://www
net/levels_of_evidence
asp获取详情
推荐强度分A~D四级:A
结果一致的Ⅰ级临床研究结论;B
结果一致的Ⅱ、Ⅲ级临床研究结论或Ⅰ级临床研究的推论;C
Ⅳ级临床研究的结论或Ⅱ、Ⅲ级临床研究的推论;D
Ⅴ级临床研究的结论或任何级别多个研究有矛盾或不确定的结论
(姚巡)表1CTFPHC证据分级(1999)Ⅰ大样本双盲RCT或中样本RCT的Meta分析得出的与临床相关的结果Ⅱ小样本RCT;未使用盲法的RCT,采用有效替代标志物(surrogatemarkers)的RCTⅢ非随机对照研究,观察性(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或横断面研究Ⅳ专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