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上海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评定细则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二0一三年五月第2页共33页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3页编制说明一、总则(一)为规范本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检查,统一检查标准,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新版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评定细则
(二)本评定细则由条款和检查内容、评定细则等组成
条款和检查内容根据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改,条款数量与原评定细则相同,共186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54项,一般项目132项
检查内容根据新版GSP规定有增减,评定细则是对条款检查内容的细化
(三)本评定细则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评定方法(一)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对所列条款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条作出评定
(二)每一条款检查内容中,凡有一条评定细则未达标的,该条款即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三)合理缺项认定原则:《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未核准的项目,即为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不予评定,计算缺陷率时,从标准项目总数中,减去合理缺项数,计算公式为:缺陷率=一般缺陷项数*100%一般项目总数-一般合理缺项数(五)结果评定项目结果严重缺陷项数一般缺陷率0≤10%通过GSP认证010-30%限期3个月内整改后追踪检查≤2≤10%≤2>10%不通过GSP认证>20≥30%第3页共33页第2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3页第4页共33页第3页共33页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