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生活》复习提纲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什么是国家?它的根本属性是什么?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我国的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4.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在哪些方面?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不仅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法律、制度、物质的保障,而且表现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5.如何理解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经被写入我国宪法。(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人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6.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观点是什么?(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2)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①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②保护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③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④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7.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如何理解?(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①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②表现: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B.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C.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2)公民的政治义务①含义: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社会承担的责任。②政治义务的体现:A.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因此,每个公民要自觉履行这一义务。B.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C.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D.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8.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①含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