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方案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宁波岩东污水处理厂四期设备安装工程除臭设备设备采购1.1.2.采购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1.1.3.项目地点宁波岩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1.1.4.项目简介宁波岩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均为6万立方米/日,后经技术改造处理能力提升至16万立方米/日;三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为6万立方米/日,于2013年11月投入运行,目前,岩东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为22万立方米/日,已处于严重超负荷工作状态,更无法满足未来几年发展的需要.现建四期污水处理工程,四期工程投产后,岩东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28万立方米/日。由于污水处理时会挥发出大量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苯类气体、含硫化合物(主要是甲硫醇、甲硫醚硫化氢)、挥发酚、氨气等恶臭物质。本项目目的是将臭气源挥发的恶臭气体加盖密封统一收集,并输送至生气除臭设备集中治理后达标排放,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空气质量的影响,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宁波岩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设置1套生物除臭装置,对新增氧化沟臭气源集中收集输送并进行除臭。本工程采用生物滤池工艺进行除臭,除臭滤池内装有生物填料,底部设有排水系统。1.2.处理规模及浓度1.2.1.臭气处理规模新增1座4#除臭设备,设计风量18000m3/h.1)设备运行重量:101吨;2)基础荷载:≥40KN/m2,不均匀沉降不大于200mm;1.2.2.设计臭气浓度1.2.2.1.进口臭气浓度根据相关工程实例及文献资料,臭气浓度如下表所示:表14-1进口臭气浓度表(仅供参考)臭气成分硫化氢(H2S)氨(NH3)臭气浓度(无量纲)浓度(mg/m3)50mg/m330mg/m3100001.2.2.2.出口臭气浓度臭气经处理后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15m高空排放标准,同时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所示:表14-215m高烟囱排放标准限值序号123控制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烟囱出口的排放标准(kg/h)4。90。332000表14-3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序号123控制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二级标准(mg/m3)1。50.06201.3.设计原则、依据及标准1.3.1.设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臭气、风量资料及处理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3.2.设计原则1)该项目将按照技术合理性、经济性、达标安全性的原则设计和建设。2)技术合理性:项目的设计方案,在充分考虑现有各种现行标准、规范的同时,处理工艺应具备充分的技术合理性;3)经济性:在项目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项目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易维护性等方面的因素,本着合理、科学、实用和为业主节约造价、运行成本的原则,满足项目要求;4)达标安全性:恶臭治理工程应确保达到整体设计目标中的排放标准,还应针对废气的分散点源和季节性浓度变化的特点,有充分的应对措施,确保恶劣条件下的稳定达标。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治理后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达到或优于排放标准;6)结合工程条件和排放标准,谨慎合理选择工程设计方案,并尽量采用先进技术、新材料、新布局,以减少运行费用,确保处理系统长期运行安全可靠;7)选择先进的技术,避免二次污染;8)选用的设备、配件、材料等均要求质量可靠、通用性强、运行稳定、便于维修;9)整个系统操作管理方便,自动化程度较高,便于维护。1.3.3.设计标准➢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ECS129:2001《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1633—1991《玻璃钢管和管件》➢GB/T21238—200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CD130A19-85《手糊玻璃钢设备设计技术条件》➢GB8237-87《玻璃钢用不饱和聚酯树脂》➢GB/T18370-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GB/T18369—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GB17470—9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