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新加坡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及对中国的改革启示作者:郭伟伟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0年第7期本站发布时间:2010-8-417:48:01阅读量:406次新加坡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1955年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为主体的
中央公积金制度是政府立法强制个人储蓄,采取完全积累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其50多年的运作过程中日趋成熟、完善,已由最初的退休养老储蓄计划逐渐发展成为集养老、医疗、住房、家庭保障、教育与资产增值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被认为是东亚乃至世界范围内社会保障制度成功运行的典范
一、新加坡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社会保障有效实施的关键
严格规范、富有成效的基金管理是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成功运行的重要保障
新加坡政府对中央公积金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做到立法先行
(一)中央公积金的管理体制公积金的规模庞大并且所提供的服务众多,因此,如何有效地管理公积金以使机构顺畅运作至关重要
为此,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一整套较成熟的法律规范,对整个制度的运行过程实施严格周密的法律监督与管理
公积金制度运作的法律依据是1953年通过的《中央公积金法令》,对中央公积金的缴费率、公积金会员的责任和义务、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等均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对于违反公积金条例者,中央公积金局依法追究其责任
依据该法令,1955年,新加坡政府设立了中央公积金管理局
作为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中央公积金局以国家立法为前提,并在劳工部制定基本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对公积金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企业化管理
中央公积金局虽然隶属于劳工部,但是一个独立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机构,依法独立工作,其它部门不得干预其日常事务
中央公积金局采用现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