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8页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附件:第2页共28页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8页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贵州省在继续稳步推进高校助学贷款的同时,新增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并决定从2009年开始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贵州贫困学子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进一步完善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市、特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须担保和抵押,主要用于支付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这是一项可以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就能享受到国家资助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可以使高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地去报到上学。为了认真组织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工作,省教育厅、第3页共28页第2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8页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根据中央、省的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方案,结合各级领导对助学贷款的指示精神,制定本细则,以供从事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使用、参阅,指导助学贷款的实施。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二OO九年七月第一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第一章管理要求及职责第一条管理要求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教育部门和省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资助办”)牵头,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市(州、地)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市(州、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县(区、市、特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和审核;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负责组织贷款申请、审查、签约、贷后管理及本息回收;开发银行负责审批发放贷款并委托代理银行支付和回收。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建立良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作体系,并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要切实加强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风险补偿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各级第4页共28页第3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28页机构工作人员均应本着对学生和国家负责的态度,各尽其职,认真地开展此项工作。第二条管理职责(一)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归集工作。(二)市(州、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县(区、市、特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审核、组织协调和管理县(区、市、特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三)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对本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汇总和整理所属县资助中心的贷款合同和相关的贷款工作信息,并受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对辖区内发放的全部生源地贷款进行管理,委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宣传;2、加强诚信建设,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