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贸易自由化与所得税壁垒的消除张智勇摘要:特定的所得税措施会对自由贸易产生壁垒作用
在国际层面上,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和贸易自由化是分别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和WTO多边体制来实现的
不过,税收协定和WTO体制对于所得税壁垒的消除是不彻底的
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WTO体制和税收协定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和协调
一、问题的提出虽然经济学理论早就表明各国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但多数国家仍然对国际贸易施加限制,重商主义在21世纪依然活跃
由于GATT/WTO下的关税减让谈判大大降低了关税的壁垒效应,各国转而采取较为隐蔽的非关税手段来实施贸易限制,比如借助所得税措施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此时,一国的所得税措施也能够影响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具有与贸易措施类似的效应,而取得财政收益不再是其主要职能
在货物贸易领域,所得税措施可用以保护国产品或促进国产品的出口
一国在允许外国产品进口的同时,可以借助所得税措施来歧视外国产品,从而达到保护国产品的目的
此外,所得税措施还可作为出口补贴的提供方式
如果政府减免了企业出口所得的税负,企业的竞争力就会基于非市场因素而得到提高,企业就具备了低于正常价值出口产品的可能
在服务贸易领域,所得税措施可能被用来歧视外国服务提供者
一国可以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当地设立的商业机构征收更高的所得税,也可以加重本国居民使用境外服务时的税收负担
此外,双重征税加重了货物贸易出口方和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负担
由于多数国家普遍同时主张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这就产生了三种类型的双重征税:(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2)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3)来源地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这些类型的双重征税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均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