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武强县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依法治税,明确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各项税收政策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北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武强县《征管质量考核细化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县地税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第2页共33页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3页对过错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坚持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象为:全县地税系统所有对外行使税收执法权的部门和在职国家地税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税务人员)非受税务机关委托或法律、法规未明确授权的部门或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税务人员的执法情况将作为公务员考核及提拔任用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党组研究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时,法制机构应当向党组提供拟任人员的执法情况
第二章追究责任及追究形式第六条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经济惩戒、行政处理、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四个层次
第七条对执法过错责任的经济惩戒,是指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根据过错责任的性质和情节,给予一定数额罚款的追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