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安泰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首期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总额度为公司总股本的1
7144%,即756
49万份期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意见,将原总授予比例从占总股本的1
9%调整为1
7144%,即从764
06万份调整为687
72万份;同时,鉴于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10送1派0
8”的分配方案,根据本计划第九条规定,将授予总量从687
72万份调整为756
49万份,占总股本比例不变,仍为1
7144%)
3、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首期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5年,激励对象在授权日之后的第3年开始分3年匀速行权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
52元(鉴于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10送1派0
8”的分配方案,根据本计划第九条规定,对原行权价格19
35元进行相应调整)
该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25、安泰科技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或计提奖励基金
6、安泰科技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