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质量控制措施6
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质量事故分类6
1工程产品不合格品分为轻微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和严重不合格品三类
1轻微不合格品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轻微不合格品:(1)尚未流入下道工序,并且可通过本工序的返工得到解决,不致造成材料浪费的情形;(2)检验批的一般项目中某些超过偏差的子项,但其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安全运行无影响的情况;(3)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2一般不合格品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不合格品:(1)已流入下道工序,造成人工及材料浪费,影响下道工序工作在24小时(不含24小时)以内的情况;(2)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中某些不符合标准要求,对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情况;(3)返工造成1000(含)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损失
(4)三次通知未采取措施的轻微不合格品按一般不合格品处置
3严重不合格品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不合格品:(1)已流入下道工序,造成人工及材料严重浪费,影响下道工序工作在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的情况;(2)检验批的主控项目验收不合格,对工程(产品)结构或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情况;(3)直接经济损失5000(含)元人民币以上,1万元人民币以下
2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以上,不满5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