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概述(一)网络隐私权的概念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二)网络隐私权的内容1、安全请求权。2、控制权。3、知情权。(三)网络隐私权的特点网络隐私权是伴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与发展.在传统隐私权的基础上产生的。传统隐私权通常包括涉及个人生活安宁、个人信息保密、通讯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利用等方面的权利。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社会El益走向信息化、多元化,传统隐私权也由此被赋予了新的内容。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信息的复杂性,致使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存在明显不同。l、侵权主体具有广泛性2、侵权客体具特殊性3、二者存在的环境不同4、二者的范围不同5、二者的经济价值不同二、网络侵权方式1、以网络为载体的隐私权侵权方式。这类侵权方式主要是指在当事人不知或违反其自愿的情形下.在网络上散布有关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这种侵权方式比口头散布谣言给当事人带来的不良后果要严重得多,所有互联网用户都可能获悉.而且信息发布者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隐藏自己真实的身份。甚至IP地址。况且网络用户并不局限于同一区域、同~国家。即使发现侵权者的真实身份。也难以对其直接管制。2、以网络为工具的隐私权侵权方式。这类侵权主要表现为以网络为工具对个人数据的侵犯以及对个人生活安宁的干扰。这些行为是一种负面运用网络的行为。以网络的存在为前提。离开网络无法实现。①以网络为工具对个人数据的侵犯。一方面网络经营者未经数据主体的允许收集、公布、利用或篡改个人数据.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商业目的.例如利用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从中获利.他们往往通过“以赠品换隐私”或直接使用技术手段记录网络用户停留的时间,查看的内容,购买的商品,从而总结出个人的喜好和需求。如果网络经营者再将这些整理过的个人数据卖给其他商业机构,那么个人隐私就成为可带来利益的商品。另一方面,黑客入侵个人计算机系统窃取个人数据。这类侵权最能体现网络时代隐私权的侵权特征,技术高、隐蔽性强。②以网络为工具对个人生活的干扰。一旦人们的电子邮箱地址、即时聊天工具号码被他人知晓,就会有大量的垃圾邮件涌入.如果收到的是名为“窃听器”的系统文件,它就会长久地潜伏在被侵者的聊天工具中,记录下每一句话,复制后同步发送到某个聊天室中公之于众。三、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网络的原始意义主要在于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这一特点决219定网络的开放性。从而必然使网络易受到攻击和不当利用。目前.各国政府对网络个人资料的保护采取不同的政策倾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不仅只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现实社会的发展问题。在此。对网隐权的保护提出几点意见。1、立法保护。互联网快速发展到今天,尽管网络隐私可以作为传统隐私的一种新的补充扩展形式.但没有特别针对网络个人资料的保护和利用的法律规定,仅仅依靠现有的一些立法来保护一般民众的网络隐私权与个人资料是远远不够的。应由国家通过立法的方法从法律上确立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的法律规定、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司法或行政救济措施。首先,利用好现有的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则将隐私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不失为立法的一种进步,但是,该解释仍未从法律上确立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民事权利的地位,隐私权仍不能与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并列,这又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另外,我们也应充分借鉴他国的立法经验,积极关注国际上的立法趋势和立法动态.从中吸取可行的经验措施.形成我国网络隐私立法的一般方式和原则。2、网络自律。在立法保护的基础之上,我们不能忽视行业自律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网络自律其实就是行业自律的延伸.据调查.大约有3/4的美国人已倾向于采用自律的政策。在网络的发展中.网络个人隐私缺乏有效的立法规制.行业自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规制模式.而即使制定了有关的法律.行业自律仍不会失去其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