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社会调查员制度1.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院于2010年11月在德阳法院系统率先引入未成年刑事案件调查员制度。2.绵竹法院会同共青团XX县区委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社会调查员制度规定》,并聘请了10名镇(乡)共青团负责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社会调查员,均委托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学习表现、社会交往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在法院开庭时公开宣读,调查员制度使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及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更科学、合理。目前,社会调查员参与调查的案件有12件共计25人。3.社会调查员制度的引入,避免了审判人员先入为主的弊端,保证了社会调查的客观公正,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审判机关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二、少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1.我院成立了独立的少年审判法庭,探索和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审判、帮教体系。2.我院选任政治、业务素质好,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法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创新法庭设置,对适用于简易程序,未成年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件等主观恶性不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以“圆桌审判”方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4.注重培育典型事例。对一些教育好、改造好的未成年犯,如在考上大学、改造好自谋职业等典型的,让他们配合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用这些活生生的人和事,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现身说法,可以更好的教育和挽救其他失足青少年,让失足青少年自醒、自尊,洁身自爱,尊纪守法。第1页共22页5.注重回访帮教。会同团市委等定期到缓刑犯家中、社区、派出所或单位、学校了解情况,在节假日对他们进行看望并与他们座谈交心、沟通交流,为缓刑犯提供帮助,极大地预防了缓刑少年犯重新犯罪。5.注重经验总结、提升。我们要谋求新发展、新跨越,就要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吸取工作失误和教训,探索和开创一条教育、挽救青少年犯新路,建立符合我们实际的帮教新路和帮教体系。第二篇: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总结张戈庄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未成年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生的具体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让学生健康发展为目标,精心构筑教育平台,着力整和教育资源,不断探索“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使我校该项工作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势头,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下面就我校“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谈谈具体的做法。一、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一)建立健全组织,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的近半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社会上、校园内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依然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且呈现出低龄化、智能化的特点。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学校在紧抓教学质量的同时,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由校长室督查,各部门具体操作,广大教职工协同配合,形成一个立体的教育管理网络,使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消化、遏制在萌芽状态。为此,学校成立专门的组织第2页共22页—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1-组长,派出所领导任副组长,校行政领导、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为组员。校长全面负责,各成员协同配合。如每周一的行政例会,校长室都要过问“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进展状况,并督促德育处、总务处、团队定期组织班主任、课任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团员干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