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教政发〔2005〕27号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和《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现将《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和《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学校健康教育通知抄报:市教育局,崔淑琴副书记,杨黎峰部长,孙桂莲副区长抄送:区卫生局,区爱卫会长治市城区教育局2005年6月30日印发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学校健康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为认真做好全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5年把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组织领导成立城区教育局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领导组,对全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实施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秦兴(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王碧燕(区教育局副局长)崔书平(区教育局副书记)成员:郭金生(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苏素珍(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秦引祥(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卫东(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李全昌(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郝彦(区教育局基教股股长)崔树民(区教育局工会主席)郭红兵(区教育局仪器站站长)杨向民(区教育局招考中心主任)区属各学校校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股
办公室主任:王碧燕(兼)成员:郝彦郭先芝王芳二、总体目标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分的95%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三、具体任务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