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评聘,答案都在这里2016-06-28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教育近日,针对大家关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问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今年4月,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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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正式启动今年要完成改革后的首次评审》查看
为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评聘工作平稳开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通知如下:一、在《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的基础上,分类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岗位结构比例
(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原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小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上调不超过5%
(二)适当提高评聘矛盾突出的中学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
副高、中级岗位已全部使用,且已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教师人数超过相应层级岗位设置数15%的中学,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原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分别上浮3%
申请变更岗位设置方案的,应提供新的岗位设置方案、原岗位使用情况说明、人员聘用情况说明、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按现行管理权限,各类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二、适当调整岗位数计算办法
(一)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现聘用在与已获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