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长效管理,塑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局《XX年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为目标,以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为载体,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营造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城市形象
二、创建目标1.省级示范路: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的领导、指挥、督导、协调,成立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督察小组和三个专项整治小组
1.综合组组长:第1页共7页副组长:成员:负责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收集并报送各类资料,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整治工作
2.宣传督查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做好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舆论宣传、督查考核、后勤保障工作
3.公共设施、建(构)筑物立面专项整治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做好创建路段沿线公共设施、建(构)筑物立面的管理、执法和改造工程、工地围挡建设,协调相关部门维修功能不全、影响市容市貌的公共设施
4.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做好创建路段沿线环卫设施的维护维修、公厕管理、道路冲洗、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5.市容秩序、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小组组长:副组长:第2页共7页负责做好创建路段沿线流动摊点、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等管理和执法,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四、创建标准及分工(一)建(构)筑物立面
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应保持整洁,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要求;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门窗)内外、立柱、台阶踏步等均不得擅自悬挂、书写、张贴或设置有经营服务内容的广告性文字、图案、标语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