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7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X府办〔X〕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X年,全市90%的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初步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到X年,全市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平台,总体处于X地区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发挥统筹和主导作用,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建设方式上,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设施进行扩建提升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建设,并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
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