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实施方案》第一篇:“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实施方案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实施方案苍职发[202x]1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苍教科【202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提升全校师生语言规范化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全校师生语言文字素养,规范书写与普及普通话,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打造学校优质教育品牌形象,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当代社会对师生的基本要求
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经典诗文诵读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示范作用
通过“小手拉大手”,以演讲、书法、手抄报、黑板报、作业评比为手段开展一第列丰富多彩竞赛活动,在学校努力营造“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
每一位教师,不论是课堂内外,都能用普通话同学生进行交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从而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二、目标要求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指导协调并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落实普通话水平达标制度
将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学校和教育教学要求
语音课教师(汉语教学教师)达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汉语言文学专业各科教师)达二级甲等(87分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80分以上);教辅人员达三级甲等(70分以上);其他学生达三级乙等(60分以上)
开展规范用字培训和测试
由语文教研组牵头,组织教师开展汉字应用教师骨干队伍培训,参加汉字应用水平达标测试,把“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作为教师教学的基本功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一支熟悉汉字规范标准、有较高书写水平的教师队伍,成立汉字书写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