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二次装修须知(一)入驻企业装修房屋时,应自觉遵守《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规定进行装修,并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二)入驻办理程序:1、申请书——提交图纸——确定装修图纸——物业审核备案——办理装修、人员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及缴相关费用——开始施工——验收合格入驻2、入驻企业在装修前3天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图纸、装修内容报物业管理处备案,在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开始装修。(三)需要提供物业资料1、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2、装修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3、装修图纸(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图纸电子版本4、设计图纸涉及消防、承重、改装容量及主要供水管网等需要报请相关专业部门审核意见书。5、管委会同意进场装修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四)装修注意事项1、一般事项1)、装修设计、施工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2)、施工人员凭办理的有效出入证进出大厦施工,在大厦内使用指定电梯恶化通道,不能随意使用其他电梯。3)、施工时间一般为每天的am7:00—pm9:00,延时施工需另行申请。每日施工完毕后,施工人员应撤离施工现场。4)、打冲击钻、加工大理石、瓷片和不锈钢装饰板等有噪音施工须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pm6:00以后或节假日。5)、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油漆工程,建议订做家具,现场拼装,墙面贴墙纸;确进行需有气味施工时,做好装修单元向窗外通风和排风措施。6)、不得损坏玻璃幕墙系统和玻璃门窗,如有损坏必须赔付材料费、施工费及空运费等。7)、严禁在承重结构(梁、柱、墙)开槽,地面不允许开槽,所有线管均延天花、墙面隔断铺设。8)、不得损坏原有的空调管线、水、电设备等。9)、不得占用楼层的公用区域加工或堆放物料、垃圾。10)、装修用的木料表面须涂防火漆并采取白蚁防治措施,非镀锌材料必须作防锈处理。11)、不得损坏已经装修好的公共区域和大堂等处的墙面和地面等,如有破坏按照物业工时和区域修补材料等费用赔偿。2、施工用电1)、施工用电线路、设备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登记电度表起始、终止数。2)、使用的开关、导线应与实际用电量相匹配,主开关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的保护措施。3)、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橡胶护套电缆,以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3、电梯使用1)、施工人员及物料的进出必须走规定路线,即从指定入口乘坐装修电梯到装修楼层,严禁使用其他客梯。2)、使用指定电梯运送物料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坏电梯。3)、严禁运载超高、超宽、超重的物件以及有污染、易燃易爆等物品。4、垃圾清运1)、施工垃圾应采用袋装,并放置与指定位置和范围,严禁乱扔垃圾和乱堆放以及占用公共空间。2)、垃圾应运送到楼下指定区域,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存放。3)、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每天清理出大厦。5、现场防火1)、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每50m2配置一个ABC类灭火器。2)、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电炉煮饭烧开水。3)、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大厦,装修用的油漆、天拿水、夹板等进入大厦须向管理处申报,限量进入,并按要求存放。4)、现场动火作业须办理申请手续,并遵守《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定》。6、设备安装1)、所有照明及动力用电,不能超过原用电负荷,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不得私自接驳。2)、所用电线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铜芯线,穿阻燃型线管保护,按要求固定并排列整齐,所有线头接驳必须焊接或压接。3)、按消防规范的要求配备应急照明灯。4)、对封闭的天花,要预留检修口。7、主要注意事项:1)、消防安全设施不得私自拆除。公寓/办公楼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法规定,任何个人或企业均不得私自拆改消防实施。如果二次装修需要改动,必须由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消防报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经消防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消防设施改动时,需要物业部门配合,关闭本楼层设置的检修阀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通知物业部门及时打开检修阀以免发生安全隐患。2)、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