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高变异药物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化学药物制剂生物等效性评价,通常采用平均生物等效性(Averagebioequivalence,ABE)方法,等效标准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主要药动学参数(AUC和Cmax)几何均值比的90%置信区间落在80
00%~125
00%范围内
某些药物由于生物利用度过低、酸不稳定、吸收前的广泛代谢等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药动学参数的个体内变异系数(Within-subjectcoefficientofvariation,CVW%)大于或等于30%,称为高变异药物(Highlyvariabledrug,HVD)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个体内变异增加,生物等效性研究所需受试者数量也会相应增加
对于高变异药物,采用常规样本量和等效性判定标准,有时即使参比制剂与自身相比较,也可能出现不能证明其生物等效的情况
对于安全性较好、治疗窗较宽的高变异药物,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和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通过部分重复或完全重复交叉设计,根据参比制剂的个体内变异,采用参比制剂标度的平均生物等效性(Reference-scaledaveragebioequivalence,RSABE)方法,将等效性判定标准在80
00%~125
00%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可减少不必要的人群暴露,达到科学评价不同制剂是否生物等效的目的
当采用RSABE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时,应首先根据药—1—物体内过程特点等因素,分析造成药物制剂高变异特征的可能原因,结合预试验或文献报道结果,充分论证和评估采用该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的适用性
采用部分重复或完全重复交叉设计,在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正式试验获得的参比制剂药动学参数个体内变异系数大于或等于30%时,方可适用RSABE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开展以药动学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