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申报指南一、开展试点背景(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决策部署
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强调“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
《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29号)提出“创建数据资源应用试点,促进区域数据资源的汇聚应用”
(二)扎实推动企业情况综合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企业情况综合负责部门等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3〕88号)要求“创新综合性数据采集形式,搭建企业情况综合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企业情况数据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的通知》(粤大数据函〔2016〕4号)提出“遴选一批省级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
二、试点工作安排(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大数据战略部署,推动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向纵深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及应用能力,优化政府服务和监管企业水平,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各类决策,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改革创新
2(二)工作目标
认定3个县(市、区,包括中山市和东莞市的镇、街道,下同)为“广东省企业数据资源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
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探索企业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应用等新模式新机制、新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省各地的数据资源综合利用
(三)内容范围
企业数据资源汇聚
重点围绕试点地区业务需要,促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所掌握的、涉及企业登记注册、资质荣誉、许可备案、用工社保、检验检测、投资融资、研发创新、生产经营、纳税缴费、营销物流、执法处罚、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数据资源的汇聚,建立渠道畅通、权责清晰、运作良好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