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措施(一)案例1:山西沁源二中21人被拉煤车轧死2005年11月14日凌晨,山西沁源第二中学学生出早操时,一辆拉煤车冲入学生队伍,造成21人死亡、18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获得432万元赔偿
2:山东12童车祸死亡,交警队长被撤,园长被判刑2005年3月8日,山东临沂开发区芝麻墩民办“小神童”幼儿园一辆改装的金杯牌面包车,在运送22名师生离园回家途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2名儿童死亡、5人受伤
教育部通报,交警队长被撤职,园长被判刑
3:银座幼儿园校车困死儿童,3人被判刑2007年8月8日山东济南银座双语幼儿园5岁儿童吴梓被接送孩子的两位老师及司机遗忘在封闭的班车上达小时后困死
赔偿70万,保育员、司机被判刑
4、山东校车起火烧死两幼童,4人被判刑2007年5月12日9时,山东省曹县某幼儿园驾驶员李学兵驾驶面包车(未经年审,没有接送学生的专门标识)和王成到曹县苏集镇接四名幼儿后,至一个十字路口重新启动车辆时,车内突然起火
李学兵在救出两名幼儿后,没有积极抢救车内后座的幼童张某(男,6岁)、张某某(男,5岁),反而和王成慌忙逃离了现场,并隐瞒真相欺骗周围群众,谎称车内已没有儿童,致使两名幼童被烧死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幼儿园举办者郝文军、周彤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李学兵、王成负责接送幼儿园学生,有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义务,但在面包车着火后只是抢救了两名孩子,没有抢救张某、张某某,并欺骗周围群众,致使发生二人被烧死,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近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郝文军、周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学兵、王成
(二)防范与应急1、经常对学生进行乘机动车、乘火车、乘船和骑自行车等的出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