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一、名词解释1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主体:是
指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是国际法的规范具有“合法性”的法律形式
国际条约:是具有缔约能力的国际法主体间以国际法为准而缔结的确定其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书面协议
造法性条约:一般指创立、修改缔约方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律规则的开放性、多边性条约
契约性条约:一般指规定缔约方具体权利义务的双边条约
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其实践中通过重复类似行为而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内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国际法原则
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
内政: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
二、简答题1
简述国际法的特征答:1)国际法的社会基础和适用空间是由众多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
2)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各个主权国家3)在适用国际法的国际社会,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4)在国际社会,既没有一个处于国家之上的司法机关来适用和解释法律,也没有这样一个行政机关来执行法律
《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对国际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1)它确立了国家享有主权这项国际法的“帝王原则”2)它开创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3)它还促进了外交关系的发展3
简述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答:1)国际法主体首先应具有国际关系参加者的资格2)国际法主体其次应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4
简述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答:1)各国公认2)具有普遍意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