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教育体育局2013年绍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4月中旬(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二、比赛地点:绍兴县柯桥中学。三、主办单位:绍兴县教育体育局。四、承办单位:绍兴县柯桥中学。五、参加单位及分组1.高中组: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2.初中组:县实验中学、鲁迅外国语学校、绍兴县西藏民族中学,各镇(街)中学。3.小学组:县实验小学、各镇(街)中心小学(升格学校)。六、参加人数1.高中组可报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领队1人,教练2人;初中、小学组可报甲、乙组各6人(男、女不限),领队1人、教练员2人。2.年龄规定:高中组、初中甲组年龄不限,要求在填报名单时注明真实出生年月;初中乙组为98年3人、99年3人;小学甲1组为2000年出生,乙组为2001年以后出生。3.体校(业余部)学生可代表原校(学籍关系所在学校)参加比赛但占名额。4.运动员资格: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符合年龄规定的在校学生。5.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参赛(身份证回执、临时身份证无效)。6.在本县就读,户口在外地的学生参赛人数每队不得超过2名。7.各校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核。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超龄参赛者,经查实,即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倒扣该队团体总分14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七、竞赛办法1.竞赛项目(见附表一)。2.器材重量及栏高(见附表二)。3.各参赛组别均比赛单项。4.各参赛组别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可兼报接力,全能不得兼项,全能、接力分数加倍。5.各组别破县纪录可加3分。6.在上届田径运动会结束后,向市级以上运动学校输送1名队员加3分。向县级业训网点输送一名运动员加1分,如该输2送运动员在市级比赛中获前三名则加2分。向县级业训网点学校输送的运动员必须在半年以上且以县少体校录用文件为准。每个参赛单位该项加分以9分封顶。7.运动员号码由县教体局统一规定,按上年排号,号码布自备。八、计分、录取名次办法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计分为:7、5、4、3、2、1分,各单项成绩分别计入团体总分,不足六人参加比赛均以实际人数录取,计分不变。九、团体名次根据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初中、小学组团体总分取前八名,高中组取前六名,如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并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六名(各组2名)。十、裁判员安排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指定。十一、经费:各代表队参赛费自理。十二、报名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名单,经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与运动员身份证一起,于3月25日前寄送绍兴县少体校(东浦镇)。同时还需用运动会软件系统进行电子报名,报名软件请3在《绍兴县田径运动会补充通知》中指定网站下载(电子报名于3月25日下午5点截止)。十三、体检、保险1.各单位在报名前必须对运动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报名单上交时须附医务部门健康证明,否则不能参赛。2.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由学校在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向组委会递交保险单据复印件。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附件:1、2013年绍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项目设置2、器材重量及栏高、栏距标准3、2013年绍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特定规则绍兴县教育体育局2013年1月24日附件1:2013年绍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项目设置小学甲组:100M200M400M800M1500M100M栏4×100M(男、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项全能小学乙组:60M100M200M400M800M1500M跳高跳远4铅球垒球三项全能初中甲组:100M200M400M800M1500M100M栏(女)110M栏(男)400M栏4×100M(男、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初中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100M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四项全能高中组:100M200M400M800M1500M100M栏(女)110M栏(男)400M栏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附件2:5器材重量及栏高、栏跑标准附件3:组别性别垒球(cm)铅球(kg)铁饼(kg)标枪(g)栏高栏距起跑至第一栏(m)(cm)(m)100M/110M400M100M/110M400M100M/110M400M小学乙组男25.423女25.423小学甲组男3140076.2813女3130076.2713初中乙组男41500848.513女3140076.2813初中甲组男5160091.491.491.43513.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