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某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XX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人,其中XX市分配某县代表名额22人,XX市放选代表名额5人;选举某县人民政府县长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XX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和某县人民政府县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名
市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
县长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可以等额选举
依法提出的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数不得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即不少于6人
四、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应采用书面形式,按《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填写,并向大会秘书处提供被提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和提名理由
五、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县长为11月30日上午8:30、市代表为11月30日下午4
六、代表依法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本人要求不作为候选人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合提名的代表说明
如果联合提名的代表愿意撤回提名,主席团应予以同意,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被提名人
七、代表候选人差额数超过1/5的比例,是否进行预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如进行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
参加预选会议的代表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进行预选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
预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监票员由各代表团在不是预选候选人的代表中指定,计票员(更多精彩第1页共3页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各代表团预选后,由预选工作主持人和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