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断面审批流程,根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区供电公司所辖各类占用(改变)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管道断面空间位置(含新建电力管道)的电缆、光缆工程
第三条客户工程占用管道的,占用费依据京价(商)字[2003]146号、京电营〔2014〕31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节点收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运检部是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断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除重要电力管道外的断面审批负责管道运维管理工作或将管道运维工作委托专业管道运维单位完成;负责将重要电力管道断面申请报送北京公司运检部审批;负责断面GIS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断面管理信息、断面审批单等的统计、报送工作
运检部线路专业负责入沟作业的审批,参加现场踏勘、1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断面GIS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并负责验收通过后报有关调控中心
第五条发策部负责根据电网规划和运检部发布的不适于敷设电缆的电力管道清单,制定电网及电力管道规划
第六条安监部行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职能,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的审核、存档;负责组织本单位通道运维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定期发布进出入通道许可人员名单
第七条调控中心负责组织完善配网电缆及电力管道投产送电流程,增加送电前电缆及电力管道断面验收合格分别交令环节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客户工程管道占用费的缴存核算工作
第九条营销部业扩报装营业厅收费窗口受理电力管道租赁费收取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断面审批、管道占用费收取过程中的监察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组织部门或业扩工程管理部门及各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组织部门)负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