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幼儿园工作新规程》提升办学质量凤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二0一六年四月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背景第一,修订《规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需要。第二,修订《规程》是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第三,修订《规程》是落实依法治教的需要。……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也是基础教育领域比较早的一部管理规章,下发20多年来对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国幼儿园数量已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21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70.5%。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修订《规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修订《规程》一是深入基层调研:8个省市区召开16场专题座谈会二是国际比较研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幼儿园相关法律进行研究、借鉴。三是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听取了有关专家、幼教干部、教研人员和园长、教师的意见。《规程》主要修订的内容一是坚持立德树人:规定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一章中,对建立与幼儿身心健康相关的一系列卫生保健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三是规范办园行为:对幼儿园的学制、办园规模、经费、资产、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反家庭暴力法》,另外一些《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一些具体办学行为做了明确规定的,《规程》不再重复提出要五是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管理,强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家长委员会应参与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强调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教师在保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规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1989年颁布试行稿,1996年正式颁布。在过去的20多年中,《规程》不仅在加强和规范幼儿园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成为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提升保教质量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幼儿园教育的内外环境和条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规程》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进行调整,不断推进幼儿园内部管理和办园行为的规范化,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升。【主要特点】为幼儿园的行为规范编制密网注重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新《规程》修改了相关表述,使文件间的概念与内涵保持一致。如:幼儿园“工作人员”改为“教职工”,“医务人员”改为“卫生保健人员”;“体格检查”表述为“健康检查”,与《幼儿园教职工配置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文件保持一致。新《规程》增加的相关内容要求,与近年来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相互呼应与衔接。明确一些笼统、模糊的表述新《规程》将多处笼统、模糊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化。如:有关幼儿园规模原有“不宜过大”的提法,明确为“一般不超过360人”;原有“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改为“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不仅明确了两餐是指正餐,时间间隔也更合理;原有的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加上了括号注释“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而且结合新《规程》第二十二条可以明确得知:这2小时户外活动中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