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sn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编号:SZDZ-ZGB-004)批准:审核:编制: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石柱水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二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按项目法管理原则,项目经理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为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内的施工质量全权负责,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质检、技术、物资、经营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质量工程师组成
1・2项目主要领导人员的质量职责(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产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是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执行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令,贯彻落实项目部质量方针、目标,组织领导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施工作业队严格执行质量文件;3)负责审定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和检查;4)组织部门开展质量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质量思想意识;5)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配置合适的人员、设备、材料以满足工程施工质量的需要;6)组织所属各职能部门、施工大队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贯彻执行质量“三检”制度,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组织开展内部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8)审批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并按规定上报质量事故报告表;9)督促、检查工程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工作;10)按照水利水电验收规程或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理竣工图纸、资料,以便竣工验收时使用
(2)项目主管质量副总经理1)协助经理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机制;2)对进场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负主要领导责任;3)参与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施工的工程质量目标负全责,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对质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