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浙江省水泥企业化验室现场审查实施细则》条文说明为便于在对水泥企业化验室审查工作中,统一理解和掌握《浙江省水泥企业化验室现场审查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细则中的条文进行说明
本说明的条款号与审查细则中的序号相对应,审查细则的条款内容略
1.机构设置化验室应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置本化验室的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在化验室的质量管理手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使其有效的运行
1.1化验室主要职责
化验室有明确的在质量检验、质量控制、出厂水泥(熟料)的确认和验证、质量统计、试验研究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并在公司有关文件及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中明确规定
1.2机构设置
要求化验室内设有化学分析、物性检验、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等机构,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
所设机构的名称可能不同,但其功能不得削弱,并应确保其有效运行
1.3机构设置框图
要求化验室在化验室的质量管理手册中,绘出化验室的机构设置框图
在框图中表明:a.化验室与企业的领导关系
为了强化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化验室的领导作用,体现厂长(经理)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的要求,确保水泥产品的质量,化验室应由厂长(经理)或厂长任命的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化验室主任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当厂长指定管理者代表领导化验室时,应有正式的任命文件或授权书
b.化验室内所设各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姓名及人数;c.化验室内各机构与有关部门及各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2.人员2.1人员配备(1)根据化验室的职责和权限,化验室应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和工人,包括室主任、工艺、质量调度、质量统计、化学分析、物性检验等专业人员和工人,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
室主任的任免要有正式文件
(2)为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