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及对策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履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单位。近几年来,为加强工商所建设,促进工商所职能到位,省、市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不断加大基层建设力度,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有力地推动了基层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商所的监管内容不断扩大以及人民群众和政府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基层规范化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从目前我们单位规范化建设实施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当前基层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制约着规范化建设的进度。主要体现干部队伍相对老化,工作标准不高,整体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在职干部职工中,45周岁以上占到80%以上,新生力量明显不足。加之个人学习自觉性不够,知识更新缓慢,复合型人才匮乏,落实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不够高。(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使规范化建设推动力不足。主要体现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在队伍管理中,能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是否建立一套健全的队伍管理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有的同志存在“松口气”的心理,1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效率低下。出现了一方面人浮于事,一方面人才紧缺,导致基层工作忙乱,疲于应付,影响监管效能和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思想观念陈旧,使规范化建设缺乏支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发生了重大的战略转变,特别是“两费”停收后,个别同志仍然抱残守缺,缺乏紧迫感。具体表现是有的干部习惯于按传统的思维方式办事,工作方法简单。有的干部一提起集贸市场头头是道,讲监管大市场就愁眉苦脸。还有的同志觉得年纪差不多了,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获取新知识进一步充实自己的勇气和信心。监管方式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业务操作,习惯于坐等式的静态管理方式,缺乏对市场行为监管业务的深层次研究探讨,使规范化建设缺乏内在动力。(四)粗放型执法行为,使规范化建设要求难以落实。部分干部业务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学以致用的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观念淡薄。个别执法人员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具体行政行为往往违背立法原意,执法必然偏离正确轨道。还有的同志观念陈旧,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错误观念。停收“两费”后把罚款作为主要执法目的和衡量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违背了规范化建设根本目的。2(五)服务水平不高,使规范化建设流于形式。工商所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外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的70%以上是登记注册,但个别初审登记人员对登记注册知识的匮乏和对新的政策规定不掌握,直接影响“首问负责”等五项制度的落实,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工商形象。二、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面对现实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深入推进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打造过硬的基层执法队伍,是我们当前和今后面临的新课题,我认为推进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需要突出解决一下几个问题:(一)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是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对行政行为从实体和程序上都作了一些规定,但是从实际看,从工商所内部运行机制来看,还存在着权责不明晰、运行不通畅的问题,对工商所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规范体系,各个环节之间缺乏严密的配合和有效的制约,导致工作内部脱节,影响行政行为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规范的工商所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就是要从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出发,建立并完善工商所执法管理制度,使每项职能得以顺畅、有序、高效运行,使工商所行政执法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到规范化管理,由经验型管理到制度化管理的转变。一是明确责任层级细则,落实监3管执法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任务责权,严格监管执法奖惩。对工商所责任人定位定责,用制度规范责任区监管的职责和内容。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从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