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仓储精细化管理基础工作规范(试行)1总体要求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代储库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仓储业务流程,按要求使用各项帐、卡、凭证,健全完善各项记录档案,并严格按要求规范记载,分类装订,及时归档
1记载格式要求除特殊要求外,各项仓储帐、卡、记录均要求使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规范,不允许涂改、挖补
帐目填写时字体高度为相应栏高的三分之一,记录错误时使用正确的更正方法,将错误的数据或文字用红笔划一道横线,并盖名章确认,同时将正确的数据在同一栏上方填写
需要归档的自制打印材料,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使用A4纸;一般表格均使用宋体四号或三号字;报告类文字材料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
自制记录需要封皮的,要参照分公司统一格式制作,并要印有“中储粮徽标”
各种帐、卡、薄、记录必须按照填写说明明确的岗位人员填写,不允许他人代替填写
2装订归档要求仓储管理的各项记录、凭证要使用分公司统一印制或按分公司统一格式自制的封皮和档案盒进行装订、归档,归档流程按档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仓储精细化管理记录档案类型:记录名称:案管理制度执行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及销毁等项制度,并落实专人,严格管理
对每年形成的档案,可暂由仓储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必须移交给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
保管期限根据类别按以下规定执行:国家明确规定保存期限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财务核算有关的档案按财务档案保存期限执行;其他档案材料保存期限暂定三年
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业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
各项仓储档案在没有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之前,仓储部门要参照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保管、借阅等制度,确保档案不流失、不损坏,标识清析、目录齐全、查找方便、管理规范
所有仓储档案都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