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高年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条例(修订)第一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思想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贯彻学校“顶层设计、高位培养、品牌推进”的精英人才培养战略,指导学生学习和成才,加强个性化教育和主体性教育,提高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特在三、四年级本科生中全面实施导师制
第二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和意义1
本科生导师制是新时期高校教育工作新的指导和管理制度,它以咨询、指导为核心,兼具管理职能
该制度与一、二年级的班主任制、研究生导师制等一起,配套构成一个完整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
有利于密切师生交往,优化师生关系,发挥教师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有利于密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之间的相互交往,优化同学关系,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加强团结和合作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完善和主体性的发展提升
有利于促进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加大科技培养力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优秀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导师任职资格1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有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并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满两年者
鼓励条件具备的行政人员、实验室人员承担导师工作
鼓励以导师组的形式合带学生
前两学年教学考核在C等以上(含)
第四条:导师的职责1
负责学风建设
引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选择模块课程和选修课的学习;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负责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