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2)三、报表表式……………………………………………(3)四、有关分组目录、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14)一、总说明(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劳动力资源配置、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各级党、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深圳市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情况、社会从业人员情况、民营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指标、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深圳市劳动情况基层表
(三)各单位应按照深圳市统计局报表制度和具体要求,按规定时间和报送方式将报表上报到所在地的区统计局或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四)各区统计局应按照深圳市统计局报表制度和具体要求,按规定时间和报送方式将全部数据文件以文本格式报送到深圳市统计局人口办
(五)本报表制度中的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劳动报酬以“千元”为计量单位,不留小数
(六)本报表制度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名报告综合范围报送日期及方式表号期别深I102表劳动情况年报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各基层单位1月6日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上报,未上网的单位报送所在区统计局或街道办
深I103表劳动情况快速年报年报同深I102表各区统计局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