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意义非同一般
湘西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致力于全州新农村建设
一、农村的社会变化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改革发展的力度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转型的深化,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城市相比相对缓慢,社会各项事业和基础建设与城市相比相对薄弱
因此,党中央的一系列决议都把农村的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
从中央的决策看,整个“十一五”期间,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投入不断扩大,这些投入将主要集中在村以下,农村各项建设将不断升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全面展开
因此,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如何面向基层发展,找准服务的位置,为基层建设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已成为司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
二是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生产方式、农民从业方式的转变,农村的矛盾和问题与过去相比出现了较大差异
由原来的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矛盾扩展到村民与社会的矛盾,而且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等特点
2005年我州调解民间纠纷10507件,从纠纷构成情况看,婚姻家庭2346件、劳动纠纷1040件、土地承包纠纷135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139件
这些新的变化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是如何把解决当前社会矛盾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从这一点出发,不断探索解决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办法和措施
三是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对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开放,人员大流动这是当前社会的重大变化
由此而引发的违法犯罪因素不断增多,而且越是农村第1页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