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国培计划”培训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我县“国培计划”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培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每个参训教师顺利通过培训,特制定本制度。1、参训教师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意义,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培训顺利进行。2、县级管理员作为全县网上学习的第一责任人,随时检查本县学员网上学习情况。3、无论是参加“国培计划”培训中的何种培训,参训结束后,教师须向教育局提交个人学习心得。4、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国培计划”培训通知后,如有不传达不督促现象,教育局将以文件形式进行全县通报批评。5、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擅自中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作如下处罚:(1)当年中小继教考核不合格。(2)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3)第二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4)第二年不得参加骨干教师选拔。(5)第二年工作不能调动。(6)当年不得参加评优选先。(7)列入当年学校及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