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与维权》讲座提纲一、承担打假工作的有关部门与职责二、苏州地区打假工作的概况三、法律层级,打假维权方面的主要法律文献与有关规定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打假知识五、部分消费小常识六、假货的特点,案例七、维权注意事项与途径八、互动12/20/20241第一页,共五十六页。《打假与维权》讲座主要内容一、承担打假工作的有关部门与职责1、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打假办”成员:经委、公安、质监、工商、农林、卫生、食药、烟草、盐务、国土、国税、检验检疫、贸易、物价等部门;12/20/20242第二页,共五十六页。2、以质监为例,介绍工作职责与打假工作流程A、工作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锅容管特、认证工作等;(结合有关法律依据讲)B、打假工作流程:举报→检查→立案→调查→案审→告知→听证→处罚→送达→执行(结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讲)12/20/20243第三页,共五十六页。二、苏州地区打假工作的概况打假工作的总量:案件数量、假货品种与货值12/20/20244第四页,共五十六页。三、法律层级,打假维权方面的主要法律文献与有关规定12/20/20245第五页,共五十六页。(一)我国的立法体制立法机关立法形式权力机关立法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自治州人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自治县人大同上行政立法1国务院行政法规2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方性规章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地方性规章12/20/20246第六页,共五十六页。(二)如何保证法制的统一性:1、明确不同层次法律规范的效力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小法服从大法)B、后法优于前法C、特殊法优于一般法12/20/20247第七页,共五十六页。2、实行立法监督制度:A、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备案。B、地方性法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规章要向国务院备案。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12/20/20248第八页,共五十六页。(三)打假维权方面的主要法律文献与有关规定12/20/20249第九页,共五十六页。(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12/20/202410第十页,共五十六页。《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12/20/202411第十一页,共五十六页。《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产品实行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制度。免检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12/20/202412第十二页,共五十六页。《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第三条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12/20/202413第十三页,共五十六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