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数学科考试说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我省高中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考试说明》的数学科部分
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命题指导思想1
数学科(湖北卷)命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201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本考试说明为依据
命题遵循“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中数学新课程改革”的原则,确保考试科学、规范
、公平、公正3
命题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考查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和应用数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在源于教材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探究性和开放性,既考查考生的共同基础,又考查考生的学习潜能,以满足选拔不同层次考生的需求
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分别用A,B,C表示
(1)了解(A)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解决相关的简单问题
(2)理解(B)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并加以解决
(3)掌握(C)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具有一定综合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