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一
多媒体教室是进行多媒体教学的主要场所,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按课表安排进入教室上课,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调换
二.教师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如遇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排障处理,使用者不得擅自处理
三.多媒体教室中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严禁外借,有特殊需要时,须书面报经中心领导同意,每次使用后教师应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
四.控制台上计算机的有关参数是按大部分教师的需要而设置的,教师若有特殊需要更改设置时,必须在本堂课结束时将计算机的设置参数复原,若未恢复其原参数,影响正常教学,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
如确是教师上课需要的软件,应报现教中心备案,方可安装使用
由于控制台上计算机的存储容量有限,教师需要装载电子教案时,只限装载在两周内上课需要的电子教案(只要求在上课前两天装载好),装载新的教案时要及时删除旧的教案,全部课程结束时,要及时删除自己的教案,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六、未经任课教师批准,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学生不得利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复制教师的电子教案
七、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吸烟、嬉戏、随地吐啖、乱丢果皮纸屑
八、严禁损害公物等一切不良行为,对损害公物者,按损坏公物的购入价加安装费用进行索赔,对有意损坏和偷窃者予以重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到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九.使用电子阅览室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制度,不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使用中如有故障及时报现教中心
十.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应立即将教室设备及环境复原,归还控制柜钥匙,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
十一、学生举办各种讲座等活动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由借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