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学留守学生的概况“留守学生”也被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子女”或“留守孩子”,虽然称谓不一样,但是概念基本一样。“留守儿童”最早在文献中出现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1994年一张在《留守儿童》一文中首次提到“留守儿童”,并将其定义为:父母出国或工作而留在国内的孩子。我们现在所说的“留守学生”主要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经商或是学习,而将孩子留在家乡上学,留守时间不低于半年,并由一方家长、亲戚或是其他人监护、教育,年龄在18岁以下的孩子.我们学校是一所地地道道的农村中学,有四、五个乡镇的学生在这儿就读。“留守学生”的情况是这样的:(一)“留守学生”产生的根源进城打工的农民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照顾,原因在于户籍,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中考、高考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在异地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及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等,都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若转学则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成为“留守儿童”产生的背景。吴霓也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实际上也是“三农问题”的一个表现,其根源在于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国情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而这两个矛盾在相当长的时期是无法化解的。(二)对“留守学生”基本情况的调查一些研究集中在对留守学生的规模、分布、监护等基本情况上,主要情况如下:41.留守学生的规模不少研究者根据典型调查得到了所调查地区“留守学生”在全体儿童中所占的比例,如:中央教科所2004年在河北、甘肃等省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儿童”在农村学龄儿童中所占的比例达到47.7%;也有人根据比例估算出农村“留守学生”的规模在一千万左右,但是最近有研究表明,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两千多万,占农村儿童的18%—20%。2.“留守学生”的分布段成荣和周福林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考察了我国“留守学生”的空间分布情况,结果显示,城乡分布:“留守学生”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留守学生”占全部“留守学生”的86.5%;地域分布:“留守学生”主要集中在四川、广东、江西、安徽、湖南等省。3.“留守学生”的监护类型目前,已有的研究在“留守学生”的监护类型上的观点基本一致,其监护类型有四类:隔代监护,由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单亲监护,由留在家中的父母一方抚养;亲朋监护.由亲戚朋友监护;同辈或自我监护,由年长的照顾年幼的或者是自己照顾自己的方式。许多研究提出了每种监护类型的弊端。(三)留守对“留守学生”产生的影响5这一方面是许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他们从真正解决“留守学生”问题的目的出发,客观、科学地分析了留守对“留守学生”带来的影响。如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与国际计划(PlanChina)从2004年开始合作开展了“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的影响研究”。分析已有文献发现,留守现象会对“留守学生”的学习、行为及交往、心理和情感、人身安全等方面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四)改善“留守学生”情况的策略不少研究针对“留守学生”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如呼吁全社会关注“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对留守学生家访等策略,这些策略在一定程度改善了“留守学生”生活环境。以上国内关于“留守学生”的研究都将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借鉴。自身的发展和学校的管理。据调查我校“留守学生”的监护类型包括单亲监护、祖辈监护、亲朋监护和自我监护,其中由单亲监护的学生69“留守学生”总数的33.17%;祖辈监护的学生98占到了“留守学生”总数的47.15%;亲朋监护的学生38了“留守学生”总数的18.27%;还有3学生则处于自我监护状态。祖辈和亲朋监护人往往不明确自己的监管职责,对“留守学生”的监管仅停留在生活的照料上,只能满足学生的物质生活需求,对学生学习、心理等其他方面的关注极少;这些都会影响学生的健康发展。总之,不论从全国“留守学生”的整体情况来看,还是从我校“留守学生”的具体情况来看,“留守学生”的问题都亟待解决。本课题针对我校“留守学生”的问题进行团体辅导干预,期望形成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