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讨论稿)一、目的与意义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设置全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学业水平测试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二、科目设置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将纳入高考统考科目,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但是,为了便于教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和监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在必修模块的教学全部结束之后,由自治区统一命题、以各地、州、师为单位组织进行一次质量检测,测试内容为以上三个学科的五个必修模块的内容(民语系学校的汉语学科的测试内容另行确定),时间为高二年级第一学段结束后的11月上旬。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拟文下发。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具体科目设置如下: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7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三、时间安排1.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75分钟。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2.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100分钟。选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一次。3.全省学业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统一为每年的4月7日、8日、9日(两天半)。技术科目测试另行安排。普通高考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时间表科目4月7日(选修科目考试日)4月8日(必修科目考试日)4月9日(必修科目考试日)上午物理、历史(2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10:30-12:10)物理(9:30-10:45)历史(9:30-10:45)化学(11:30-12:45)政治(11:30-12:45)下午化学、生物、政治、地理(4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4:30-6:10)生物(3:30-4:45)地理(5:30-6:45)(注:2010年尚无高三年级的学生参加4月7日的选修科目考试)3四、内容与形式1.学业水平测试为常模相关—目标参照考试。测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察学生学习的状况,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能力。2.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是考察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一般为3个模块的学习内容。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1-1、3-1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技术科目(含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的考察内容另行制定。3.选修科目水平测试考察该学科必修的全部内容与部分选修的内容。汉语系学校和民语系学校的选修内容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附件1《普通高中选修I模块开设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按理工方向要求执行。选修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4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