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邵伟目录7.2:1980-1993年:以财政承包制为中心的财税改革7.1: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下的财政7.3:1994年的财税体制全面改革7.4:新世纪完善财政体系的课题7.1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下的财政多级政府下的财政问题提供公共物品的筹措和分配资金7.1.1市场经济下的财税体制税收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就是为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筹措和分配资金:1:由谁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公共物品。2:由谁决定生产公共物品所需资源的数量及其筹措方式。3:由谁负责组织提供公共物品。4:由谁负责对公共物品的生产效率和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一、公共物品的提供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强制向所有居民收取的。税收的特点和征收原则,历来是财政学讨论的重点。一般认为亚当斯密在《国福论》中提出的税收四原则是对税收原则最系统和完整的表述。平等原则:所有公民平等纳税。确定原则:公民应缴纳的税收,必须明确规定而且不得随意变更。便利原则:在纳税日期和方法等方面应当给纳税人以最大的便利。经济原则:要将征税的交易费用降至最低。二、税收问题多级政府下的财政问题:具体包括地方政府的规模应该有多大,拥有多大程度的独立征税权,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转移支付或补助,适合征收哪些税种,以及如何分配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补助等。三、多级政府下的财政问题在计划经济中,政府掌握了全部物品的供给权力,社会公众既没有公共物品生产的决定权,也没有对公共物品生产的监督权,因此公众无法有效的显示自己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也无法形成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行为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所以很难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7.1.2改革前的中国财税体制1956-1979年财税体制特点:1:政府的公共财政与企业财务合一,组成统一的国家财政系统。4: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3: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之间利税等财政负担的差异很大。2:政府运用自己的定价权和国有企业的垄断权,通过税收以外的方式组织大部分预算收入。计划经济的特点是把全社会组织成一个大企业(“社会大工厂”或者“国家辛迪加”,这样,也就消除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区别。政府作为国家大公司的总管理处,不但负责公共物品的提供,而且负责私用物品的提供。因此,计划经济下的财税体制具有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共财政与企业财务之间的界线消失了,后者为前者所吞并。1:政府的公共财政与企业财务合一,组成统一的国家财政系统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政府运用定价权,对农产品原料和粮食等初级产品规定很低的价格,对工业品规定较高的价格,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将非国有部门主要是农村集体部门创造的剩余转移到国有工商业,然后,通过国有工商企业的利税上缴,把国民经济的几乎全部剩余纳入预算。2:政府运用自己的定价权和国有企业的垄断权,通过税收以外的方式组织大部分预算收入在设计税率时,通常采用“合理留利”的原则,运用税率杠杆,给企业留下等于某一社会平均利润率的计划利润。此外,政府还广泛运用税收政策贯彻自己在产业发展上的意图,对不同部门和产品规定了差别很大的税率。例如:1980年轻工业应缴工商税的平均税率为18.9%,重工业应缴工商税的平均税率为4.6%,造成“鞭打快牛"效应。3: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之间利税等财政负担的差异很大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主要支出都是由中央同意拨款。除1958年“体制下放”时期试行过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比例分成、三年不变”、投资大包干、企业利润全额留成、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行政性分权的体制外,直到1978年末开始改革,始终保持着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4.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7.21980年-1993年:以财政承包制为中心的财税改革1,1980年的“分灶吃饭”改革在1979年严峻的财政形势下,国务院决定除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仍实行接近于统收统支的“总额分成、一年一定”办法外,其它省市和自治区从1980年起全面推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俗称“分灶吃饭”的办法)。所谓“划分收支”,是指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所谓“分级包干”,是按照中央和地方各自的收支范围,以1979年收入预计数字为基数计算,地方收入大于支出的,按多余部分的...